发布日期:2020-11-26
为了解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运行情况,根据《河北大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〔2017〕47号),学校决定开展2020~2021学年秋学期学生评教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教范围
被评教师为本学期为本科生讲授课程的教师。参评学生为本学期修读被评课程的全体学生。
二、评教时间
2020年11月26日~2020年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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