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0—2021学年秋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11-26

为了解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运行情况,根据《河北大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〔2017〕47号),学校决定开展2020~2021学年秋学期学生评教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教范围

被评教师为本学期为本科生讲授课程的教师。参评学生为本学期修读被评课程的全体学生。

二、评教时间

20201126日~2020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