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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党委统战部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

2021-12-14

日前,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下发《关于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》,我校党委统战部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。

在校党委领导下,统战部按照《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及动态管理办法》要求,长期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,开展“中华民族一家亲,同心共筑中国梦”系列主题活动,成效明显,由莲池区委统战部、保定市民宗局、保定市委统战部逐级推荐,经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实地考察、严格评审,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。

多年来,党委统战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,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引导各民族师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、荣辱与共、生死与共、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,大力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,共同为实现经济强省、美丽河北,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而团结奋斗。

(党委统战部 供稿)